全院各班级:
本学期开学至今,个别同学时常存在迟到、旷课、晚归等行为,严重影响了班级学风建设。为端正学风,严肃校纪校规,经辅导员核实,报学院办公会讨论,现给予如下处分决定。
梁围洪同学违反了《太阳成集团6199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十九条第一节规定,决定给予该同学记过处分。
姚碧玮等21名同学存在迟到、旷课、晚归、代课等行为,违反了《太阳成集团6199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,决定给予以上21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曹森蓝等34名同学累计旷课在10学时以内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6199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二十九条第一节规定,决定给予以上34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。
黄建斌等4名同学晚归,根据《太阳成集团61999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章第三十二条第一节第八点规定,决定给予以上4名同学通报批评处分
附件:违纪处分名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