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研室:
根据《太阳成集团61999关于教研室设置及其负责人聘任的办法》(广州城建人〔2014〕8号)、《太阳成集团61999关于印发2016年下学期及2017年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》(广州城建督〔2016〕7号)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创新强校建设要求和太阳成工作实际,特制定学院教研室、教研室(正、副)主任绩效考核管理办法。
第一条 学院绩效考核小组
组长:王锦红
组员:林勇、李有兵、欧志勇、曾泽皎
第二条 考核基本原则
1、权力下放,考核人员按照学院总体要求,由考核小组考核。
2、突出重点,考核内容结合学院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实际制定。
3、充分激励,奖罚分明,考核结果将作为培训、晋升、奖励、续聘的依据。
第三条 绩效考核权限
由学院办公室组织,考核小组考核。
第四条 考核组织形式
学院于每学年6月组织进行绩效考核,参与考核人员填写《绩效考核表》(见附件),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,考核小组评分后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绩效考核表至学院办公室存档。
第五条 评优评先
1、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参考。
2、考核成绩突出,且符合学校评优条件者,由学院绩效考核小组研讨确定推荐人员名单。
第六条 结果公示
1、考核结果将在全院进行公示。
2、如需核查绩效考核分数者,必须本人到学院办公室查询。
学院绩效考核设置加减分项目,实行一票否决制,凡有下列情况影响学院办公秩序对学院造成不良影响者,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。
1、因私调课者,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。
2、学院例会和学校重要会议缺勤者,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。
3、发生校级教学事故者,取消评优评先资格。有一次一级教学事故者,解除劳动合同。
4、违反学院及学校管理规定,扰乱学院办公秩序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。
5、教研室凡发生教学事故者,实行一票否决制,不得参评优秀教研室。
第七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试行,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表:1.教研室考核表
2.教研室主任/副主任绩效考核表
太阳成集团61999太阳成集团61999
2017年6月27日